3万元征集丽江五彩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标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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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在丽江即将打造一个旅游文化综合体,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形象建设,提高社会影响力及知名度,树立“五彩城”的旅游形象,现向广大智士公开有偿征集丽江五彩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标识。

一.征集对象
1.创意企业或创意设计师;
2.各大艺术类院校或设计专业类在校师生;
3.所有具有创新意识的爱好者。
二.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13年9月2日止。
三.设计内容
1. 主要展现以纳西族,彝族,白族,普米族,傈僳族五个主体民族为代表的丽江多彩民族文化。
2. “五彩”是通过普米族的五彩旗而命名的,即“五彩”为红,白,黄,蓝,黑组成的旗,作为招财,呼魂的吉祥物。
注:“五彩”寓意“五谷”(小麦,大豆,玉米,稻谷,高粱), “五行”(金,木,水,火,土), “五方”(东,西,南,北,中) “五宝“(珍珠,玛瑙,玉石,金,银)以及多彩的民族文化。
四.设计要求
1.构图简洁、主题鲜明、创意新颖,寓意深刻;
2.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,便于识别和记忆,让中外游客看到该标志就知道是丽江五彩城;
3. 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(VI)延展,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,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,具有一定前瞻性,可长期使用;
4.作品为应征者针对本次活动独立原创的作品。
五、作品规格
应提供五彩城标识的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一律采用JPG/TIF(300dpi以上,A4幅面)格式 ,应注明标准比例、标准色、字体和尺寸。设计稿件应附带200字以内文字说明,说明设计意图、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,同时需注明投稿人身份(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地址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)。
六、活动参与说明
1、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;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他权利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。凡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的,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与征集单位无关。
2、稿件作品一经采用或获得入围,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丽江五彩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所有,作者未经授权,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。
3、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,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,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。
4、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《承诺书》,由创作者亲笔签署(创作者为机构的,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)。创作者不止一人的,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。
5、征集结果公布后,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。
6、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受约束。
7、征稿时间为2013年9月2日12:00止。投稿电子邮箱:759117231@qq.com,并注明“五彩城标识设计方案”。联系电话:13988839939或13578362405。(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)
七、评选方式
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。
八、奖励办法
(一)奖项设置
一等奖:1名,奖励人民币30000元(税前)
二等奖:2名,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(税前)
三等奖:3名,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(税前)
(二)奖励说明
1. 各奖项可以部分空缺;
2. 获奖的应征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并自行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;
3. 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九、法律及相关声明
(一)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得含有诽谤、淫秽或非法信息。
(二) 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、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;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),一律取消参赛资格;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,与征集方无关;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,由应征方全额赔偿。
(三)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创作并完成。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、完全、排他的著作权。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,应征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,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晓。
(四)应征方应签署《知识产权确认书》,自签署《知识产权确认书》之日起,应征方一次性、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征集方。征集结果公布后,应征方可对一、二、三等奖以外的应征作品自行处理。
(五)应征作品获奖不作为五彩城官方标识的唯一采纳标准,参选作品在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后,可以有机会成为五彩城官方标识或者在五彩城其他用途中使用。
(六)本次活动将由公证处参与公证。
(七)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丽江五彩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所有。
丽江五彩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
2013年8月2日